学生科是在学院党总支和学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奖助管理工作、综合素质教育、招生、就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学院党政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二、落实各项学生工作制度,负责学生工作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生的常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卫生、考勤、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六、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做好违纪学生处理、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评优等工作。
七、负责班主任的选配、管理、培训、考评等工作。
八、作好新生报到、编班、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等工作。
九、指导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管理。
十、做好班级的考核、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减免学费、减免书费、减免住宿费”的资料评审、申报及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招生工作要求,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实际,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学院招生简章的编制、印刷,作好招生宣传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十四、负责毕业学生就业工作,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就业工作进度,完成毕业生就业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十五、负责住校生的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公寓内务、卫生管理;负责公寓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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