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是负责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用品的准备及实验室管理等职能的教学辅助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实验教学组织
(一)根据教务科实验课表,进行实验教学准备、开展实验课,进行实验教学准备的定期和随机检查,协助提出实验教学改进意见。
(二)审核报批全院实验用物的分配与使用管理。申报实验用品(物)及实验动物购置计划,履行领用手续。
(三)根据学期实验课开出计划及实验室、实验设备利用情况,调配实验人员及其工作,保证实验课正常开出。
二、实验室管理
(一)紧紧围绕学院总体改革发展规划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二)在学院保卫科的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和试剂库日常安全、卫生管理、检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验试剂、药品安全管理,实施危险品领用签字制度,专人保管并记录出入库量。
(三)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工作规范,并督促执行。
(四)按照学院的相关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活动,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负责组织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建帐立卡、调配调剂、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使帐、物保持一致。 进行机房设备维护维修和系统更新。
(六)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 包头医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包头市卫生学校) 地址:包头青山康乐小区
蒙ICP备11004020号 蒙公网安备 15020402000099号